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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行政执法的监督;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听证工作;负责机关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备案;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建立并落实新闻发言人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组织有关政策研究及调研工作。
联系电话:8588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