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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安办、市食药监局开展“珍爱生命 拒绝毒蘑菇”百日宣传大行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3-14 06:20:00

各县(市、区)食安办、食药监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食安办、食药监局: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野生蘑菇快速生长,逐步进入野生蘑菇中毒事件易发、多发期。为切实加大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防控工作的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珍爱生命 拒绝毒蘑菇”百日宣传大行动的通知》(赣食安办宣应〔20181号)要求,决定自今年起每年3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开展“珍爱生命 拒绝毒蘑菇”百日宣传大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组织开展百日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社会资源,广泛发动群众,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重心下移,因地施策,分类指导,全员覆盖,精准防控,入村入户,入心入脑”的全民参与防控的大格局,打一场毒蘑菇防控的舆论战、宣传战和群众战,最大限度地减少食用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和降低死亡率。

二、时间安排

百日宣传大行动分两个阶段进行,3月下旬至6月为集中宣传期,7月至8月为督查巩固期。

三、主要任务

各地要深入调研,摸清野生毒蘑菇的生长分布和群众采摘习惯等有关情况,明确工作任务,围绕“珍爱生命 拒绝毒蘑菇”的主题,做到“三个讲清”,即:讲清毒蘑菇的严重危害,讲清毒蘑菇防控的基本知识,讲清毒蘑菇中毒后的急救手段。各地食安办、食药监局要协调当地宣传、广电、教育、农业、林业等部门,采取多种手段、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宣传,营造浓郁的宣传氛,让群众充分认识采食野生蘑菇的危险,远离毒蘑菇。主要开展“六个一”活动。

一是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调当地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及乡镇(街道),召开一次专题部署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尤其是山区、乡村和曾经发生过野生蘑菇中毒事件的地方,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动员形式,组织乡村干部、一线执法人员、基层卫生救治人员、信息员、协管员、志愿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形成防范野生蘑菇中毒宣传的强大合力。

二是组织一次媒体集中宣传。要在当地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黄金时段和显著版块播放和刊登“拒绝毒蘑菇”公益广告,保证市县两级电视台和报刊全覆盖。要在手机短信平台、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群发宣传短信,利用公共汽车、公交站台和人流量大的交通要道广告显示屏滚动播放公益广告。要利用乡镇(街道)和村级广播、出动宣传车,广泛宣传“珍爱生命 拒绝毒蘑菇”相关内容。

三是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拒绝毒蘑菇”宣传活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联合教育部门,组织学校、幼儿园,特别是农村学校、幼儿园,开展“小手拉大手,拒绝毒蘑菇”宣传活动,通过主题班会、食品安全知识课、发放“拒绝毒蘑菇”宣传单等方式,在中小学生中广泛宣传“不采不食野生蘑菇”的要求,从而由学生带动家长,进而带动广大群众参与到百日宣传大行动中来。

四是印制并发放一批宣传资料。要印制宣传单页海报,分发至每村每户,张贴在每个自然村的进出口和山林地的出入口。要在农村集市、农贸市场、主要干道等人口聚集地组织拉横幅、张贴海报和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要在田间、水边、山头、水库等野生毒蘑菇重点生长地带和中毒事故高发区域,以醒目的标识、简易人物造型,宣传“珍爱生命 拒绝毒蘑菇”的警示语,警醒人们远离毒蘑菇。

五是开展一次进村入户宣传活动。要会同乡镇(街道)组织专、兼职执法人员、专业人员和乡村干部以及志愿者队伍深入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山区,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普及毒蘑菇防控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教育群众拒绝采食野生蘑菇,确保宣传到村、到户、到人,不留死角。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宣传小分队或聘请专业团队,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深入乡村、山区巡回表演。

六是组织一次专项监督检查。要组织执法人员对乡镇农贸市场、山区副食店、杂货店以及山区旅游景区、农家乐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禁止购进、销售野生蘑菇的有关规定,一经发现违规经营野生蘑菇的,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从严从重进行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虽然群众自采自食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不属于监管责任事故,但作为主管食品安全的职能部门,必须站在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此次活动虽然冠以“百日”,却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地一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市局成立“珍爱生命 拒绝毒蘑菇”百日宣传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局主要领导担任,市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市局法制宣传科、综合应急科、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科、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负责人组成。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宣传防控工作。

(二)要搞好结合要将此次活动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与城乡环境改造和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与当地的公益宣传活动相结合,与中小学生校外教育活动相结合,与移风易俗和普法活动相结合,使宣传防控工作有更多的载体,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三)要加强督查在活动的第一阶段,主要以集中宣传科普为主,第二阶段主要结合监管实际,以检查防控为主。市食安办将组织对两个阶段工作的督查,对宣传防控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以市食安办名义抄送各级政府,作为县(市、区)政府年度食品安全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食安办也要组织对乡镇工作的督查,促进乡、村两级全面落实防控野生蘑菇的各项工作。

(四)要上下联动。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村组四级联动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各级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这次活动的指导和新闻报道工作,在网上开辟专栏,及时发布宣传视频和相关资料。各地要根据通知要求,制定具体的活动实施方案,并于315日前上报市局综合应急科。活动期间,请各单位汇总辖区内的数据,每月4日前上报活动项目推进表(见附件)。

附件:2018年九江市“珍爱生命 拒绝毒蘑菇”百日大宣传

行动推进表

 

 

九江市食品安全办       28-365365               

                         2018312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

 

2018年九江市“珍爱生命 拒绝毒蘑菇”百日大宣传行动推进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填报日期:

单位

(部门)

辖区常住人口数

今年接受

宣传人数

未接受

宣传人数

三年中毒

死亡人数

今年死亡人数

工作部署会

张贴

宣传单页(海报)份数

播放

广告数

进村入户数

收到

宣传单

人数

备注

2015

2016

2017

次数 

受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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