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食安办、食药监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食安办、食药监局: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野生蘑菇快速生长,逐步进入野生蘑菇中毒事件易发、多发期。为切实加大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防控工作的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珍爱生命 拒绝毒蘑菇”百日宣传大行动的通知》(赣食安办宣应〔2018〕1号)要求,决定自今年起每年3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开展“珍爱生命 拒绝毒蘑菇”百日宣传大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组织开展百日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社会资源,广泛发动群众,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重心下移,因地施策,分类指导,全员覆盖,精准防控,入村入户,入心入脑”的全民参与防控的大格局,打一场毒蘑菇防控的舆论战、宣传战和群众战,最大限度地减少食用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和降低死亡率。
二、时间安排
百日宣传大行动分两个阶段进行,3月下旬至6月为集中宣传期,7月至8月为督查巩固期。
三、主要任务
各地要深入调研,摸清野生毒蘑菇的生长分布和群众采摘习惯等有关情况,明确工作任务,围绕“珍爱生命 拒绝毒蘑菇”的主题,做到“三个讲清”,即:讲清毒蘑菇的严重危害,讲清毒蘑菇防控的基本知识,讲清毒蘑菇中毒后的急救手段。各地食安办、食药监局要协调当地宣传、广电、教育、农业、林业等部门,采取多种手段、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宣传,营造浓郁的宣传氛,让群众充分认识采食野生蘑菇的危险,远离毒蘑菇。主要开展“六个一”活动。
一是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调当地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及乡镇(街道),召开一次专题部署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尤其是山区、乡村和曾经发生过野生蘑菇中毒事件的地方,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动员形式,组织乡村干部、一线执法人员、基层卫生救治人员、信息员、协管员、志愿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形成防范野生蘑菇中毒宣传的强大合力。
二是组织一次媒体集中宣传。要在当地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黄金时段和显著版块播放和刊登“拒绝毒蘑菇”公益广告,保证市县两级电视台和报刊全覆盖。要在手机短信平台、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群发宣传短信,利用公共汽车、公交站台和人流量大的交通要道广告显示屏滚动播放公益广告。要利用乡镇(街道)和村级广播、出动宣传车,广泛宣传“珍爱生命 拒绝毒蘑菇”相关内容。
三是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拒绝毒蘑菇”宣传活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联合教育部门,组织学校、幼儿园,特别是农村学校、幼儿园,开展“小手拉大手,拒绝毒蘑菇”宣传活动,通过主题班会、食品安全知识课、发放“拒绝毒蘑菇”宣传单等方式,在中小学生中广泛宣传“不采不食野生蘑菇”的要求,从而由学生带动家长,进而带动广大群众参与到百日宣传大行动中来。
四是印制并发放一批宣传资料。要印制宣传单页海报,分发至每村每户,张贴在每个自然村的进出口和山林地的出入口。要在农村集市、农贸市场、主要干道等人口聚集地组织拉横幅、张贴海报和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要在田间、水边、山头、水库等野生毒蘑菇重点生长地带和中毒事故高发区域,以醒目的标识、简易人物造型,宣传“珍爱生命 拒绝毒蘑菇”的警示语,警醒人们远离毒蘑菇。
五是开展一次进村入户宣传活动。要会同乡镇(街道)组织专、兼职执法人员、专业人员和乡村干部以及志愿者队伍深入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山区,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普及毒蘑菇防控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教育群众拒绝采食野生蘑菇,确保宣传到村、到户、到人,不留死角。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宣传小分队或聘请专业团队,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深入乡村、山区巡回表演。
六是组织一次专项监督检查。要组织执法人员对乡镇农贸市场、山区副食店、杂货店以及山区旅游景区、农家乐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禁止购进、销售野生蘑菇的有关规定,一经发现违规经营野生蘑菇的,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从严从重进行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虽然群众自采自食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不属于监管责任事故,但作为主管食品安全的职能部门,必须站在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此次活动虽然冠以“百日”,却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地一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市局成立“珍爱生命 拒绝毒蘑菇”百日宣传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局主要领导担任,市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市局法制宣传科、综合应急科、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科、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负责人组成。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宣传防控工作。
(二)要搞好结合。要将此次活动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与城乡环境改造和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与当地的公益宣传活动相结合,与中小学生校外教育活动相结合,与移风易俗和普法活动相结合,使宣传防控工作有更多的载体,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三)要加强督查。在活动的第一阶段,主要以集中宣传科普为主,第二阶段主要结合监管实际,以检查防控为主。市食安办将组织对两个阶段工作的督查,对宣传防控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以市食安办名义抄送各级政府,作为县(市、区)政府年度食品安全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食安办也要组织对乡镇工作的督查,促进乡、村两级全面落实防控野生蘑菇的各项工作。
(四)要上下联动。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村组四级联动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各级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这次活动的指导和新闻报道工作,在网上开辟专栏,及时发布宣传视频和相关资料。各地要根据通知要求,制定具体的活动实施方案,并于3月15日前上报市局综合应急科。活动期间,请各单位汇总辖区内的数据,每月4日前上报活动项目推进表(见附件)。
附件:2018年九江市“珍爱生命 拒绝毒蘑菇”百日大宣传
行动推进表
九江市食品安全办 28-365365
2018年3月1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
2018年九江市“珍爱生命 拒绝毒蘑菇”百日大宣传行动推进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填报日期:
单位 (部门) |
辖区常住人口数 |
今年接受 宣传人数 |
未接受 宣传人数 |
三年中毒 死亡人数 |
今年死亡人数 |
工作部署会 |
张贴 宣传单页(海报)份数 |
播放 广告数 |
进村入户数 |
收到 宣传单 人数 |
备注 |
|||
2015 |
2016 |
2017 |
次数 |
受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