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兴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九江翠湖店:
你店申请注销《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报告已收悉,并已向我局交回证号为“九浔(Ⅲ
)XX037”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正、副本,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同意注销你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示。
特此通知
浔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