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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公告》(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第32号公告)和食品生产许可有关规定,经审查,江西太平山茶业有限公司等4家新证申请符合发证条件,九江五老峰食品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符合换证条件,九江市清真梁启发食品厂等2家企业符合变更条件,经我局批准发证,现予以公示。请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特此公示。
附件:符合发、换证变更条件企业基本情况表(第7批)
28-365365
2017年7月3日